2020年“国际海事法律领军人才培养项目”遴选通知


2020-02-24

2020“国际海事法律领军人才培养项目”遴选通知

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CSC)批准,我院“国际海事法律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入选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一批资助项目,可资助联合培养博士3人/年,访问学者1人/年。外方合作院校为英国斯旺西大学、英国南安普顿大学、美国杜兰大学以及意大利热那亚大学。现将联合培养博士遴选事宜通知如下,访问学者的遴选通知将另行发布。

一、申请时间

联合培养博士:2020年3月2日-2020年3月10日( 2020年12月底前派出)

、资助内容及期限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资助期限为12个月。

三、申报条件申报材料、选拔方式

详见附件《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国际海事法律领军人才培养项目”(2020-2022)联合培养博士生选拔办法》。

、报名方式

请将申报材料发送到liuaili@dlmu.edu.cn,邮件命名方式为:“2020年国际海事法律领军人才培养项目报名申请+姓名”。

法学院

2020年2月24日


附件: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国际海事法律领军人才培养项目”(2020-2022)联合培养博士生选拔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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