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玲: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规则分析


2020-08-31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规则分析

刘玲(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摘要: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在中国扩大对外开放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其中,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问题则是多式联运的重点和难点所在。目前,现存的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统一规则,有些因批准加入国家数量未达到生效的要求而迟迟未生效,有些又属于自愿适用的规则且与当前国际经济发展水平不完全适应。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的几个条款对多式联运有所规范外,可以说,在多式联运法律规则领域,中国的立法还很不完整。不仅如此,中国法律仅有的这几个条款对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的调整还出现了完全相反的效果。有鉴于此,中国亟需完善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相关规则,为中国不断扩大的国际贸易流通保驾护航。

关键词: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货物运输;责任规则

发表于《中国海商法研究》2020年第2期

原文链接:/kanwu20200283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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