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洁:BBNJ全球治理下区域性海洋机制的功用与动向


2021-12-31

BBNJ全球治理下区域性海洋机制的功用与动向

李洁(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摘要:国家管辖外海域生物多样性(BBNJ)作为全球海洋治理的最新议题之一,已经进入到全球性协定政府间谈判阶段,有望改善已有规则的碎片化和滞后性。与此同时,区域性海洋机制也扩展至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并呈现不断发展之势。作为全球治理体系化框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域性制度在BBNJ全球治理进程中既体现出独特优势,又不免具有一定局限性。在发挥BBNJ全球性协定主导作用的前提下,区域性海洋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相互合作,配合BBNJ协定的实施。面对BBNJ国际规制多层次和动态化的特点,中国不仅需要深度参与BBNJ协定谈判,同时也要注重研判区域性海洋制度的未来趋势。在实现自身海洋强国战略的同时,也为国际海洋秩序的公平合理发展贡献大国力量。

关键词:全球海洋治理;BBNJ协定;区域性海洋机制

发表于《中国海商法研究》2021年第4期

原文链接:/kanwu20210480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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