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师生赴京进行实践教学活动


2016-07-12

76日、77日,法学院师生一行在北京进行了一系列实践教学活动。我院司玉琢教授、院长初北平教授、副院长李志文教授、副院长韩立新教授和穆克基(Mukherjee)教授及中外学生代表参与了此次活动,活动由吴淞豫老师组织协调。

77日,我院师生旁听了由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审理的“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与阿昌格罗斯投资公司、香港安达欧森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海难救助纠纷案”的全部审理过程。法庭上,法官从容不迫地主持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诉讼程序,充分听取了双方律师和当事人的意见。双方律师也就证据性质、合同约定费率、法律适用等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了精彩的辩论。案件判决后,我院司玉琢教授、Mukherjee教授对媒体发表了对此案的评论。

庭审完毕之后,我院师生参观了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对贸仲委、海仲委的发展概况、仲裁规则以及仲裁程序等进行了介绍。双方就共建“法律教育实践基地”举行了签约暨揭牌仪式。

在京期间,我院师生还参观了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向我院师生介绍了律所概况、管理模式以及律所代理的重要案件,并与我院师生就法律实务和教育模式等内容进行了讨论交流。

此次教学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有利于开拓学生视野,丰富学习内容,促使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中外学生代表都表示从此次教学实践活动中获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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