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大连海事法院签署合作共建框架协议


2018-12-15

    12月5日,大连海事法院与大连海事大学合作共建框架协议及共建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协议签字暨揭牌仪式在大连海事法院举行,大连海事法院院长邓妍、副院长侯树杰、审管办主任郭凌川、海商庭副庭长信鑫、研究室副主任曲楠楠、海事庭法官武寒霜,我校法学院院长初北平、党委书记徐燕、副院长韩立新、副院长蒋跃川、党委副书记赵刚等参加了此次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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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妍对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她指出,大连海事法院与大连海事大学一直以来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多年来,双方利用各自优势,加强交流合作,实现了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共赢。大连海事大学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丰硕,能与海事大学开展合作共建,深感荣幸。加强院校合作是促进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迫切需要,也是法院与高校整合资源、实现共赢、谋求发展的需要。今后将紧紧抓住同海事大学合作共建这一契机,严格履行协议义务,以积极、开放、务实的姿态营造浓厚学术氛围,搭建合作交流平台,深入探索合作方式,拓展合作领域,推动院校之间理论研究和审判实务不断深入,携手共促双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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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北平对海事大学法学院基本情况、专业特色等作了详细介绍。他指出,此次合作大连海事法院和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可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达成合作共识,共同构建合作平台,共同研究,共同探索,从而推动法学理论与实务工作紧密结合。他希望,双方以联合培养基地为纽带,进一步加强在学科研究、海商法修改、法官培训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全面落实协议的各项内容,使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培养卓越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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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立新、蒋跃川分别对共建协议签署的背景、协议的具体内容作了简要介绍。随后,双方代表签署了合作共建框架协议和联合培养基地协议,并共同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揭牌。仪式之后,双方代表还就后续合作交流具体模式等问题展开了交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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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北平一行还参观了大连海事法院院史展馆,并到法院信息中心慰问了我校赴海事法院实习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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