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举办孙培福教授学术讲座


2019-04-11

4月9日上午,山东政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副会长、 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政法论丛》主编孙培福教授在法学院214教室为我院师生做了题为“适用人工智能要区分两种不同的思维环境”的学术讲座。法学院院长初北平教授主持,党委书记徐燕教授、副院长韩立新教授以及法学院的部分师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孙培福教授结合人类逻辑发展的历史,指出上升到“智能”高度的逻辑规律的获得大致有两种认知取向:一种是立足发现(挖掘)的认知取向,一种是立足发明(创造)的认知取向。围绕这两种不同的认知取向,人们的思维环境也就有了“发现”与“发明”的本质不同。发现出来的规律是自然天成的,而发明出来的规律是人工创造的。尽管人们为达至某个目的可以发明创造某些规律,但这样的规律并不是客观事物真实天然规律的写照,发明的规律不能够机械地套入发现的规律,它们从本质上是不同的。

孙培福教授继而指出,所谓人工智能是建立在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等科学基础上的发明创造,而数学等学科的本质在于人工创造了计算法则,这些约定俗成的计算法则具有‘’发明‘’的属性而不具有“发现” 的属性。因此,人工智能的主要功能就是借助人工设定的计算法则,对认知对象进行数量层面的梳理,通过运算给出量化分析或统计。人工智能虽然在事物“量”的空间游刃有余、表现不凡,但它在事物“质”的维度却水土不服、力不从心。迄今为止,还未发现人工智能在认知对象的本质层面上能够做出什么改变。

孙培福教授强调,理性认识人工智能的固有属性,正确辨识适宜它应用和生存的思维环境,才是确保人工智能恰切适格应用的认识论前提。在天然发现的思维环境里,人们是基于发现(挖掘)的认知取向去寻找天然逻辑关系,在人工发明的思维环境里,人们是基于发明(创造)的认知取向去设计人工逻辑关系,二者最本质的区别在于,立足发现的天然逻辑关系不适宜被刻画为数与量的运算关系,而立足发明的人工逻辑关系却刻意追求这种数与量的运算关系。

孙培福教授最后指出,天然发现与人工发明,两种思维环境两重认知世界,它们沿不同路径求索人类智慧,人工智能征途漫漫尚须择路而行。

孙教授的精彩演讲充满了严谨的论证推理和独具匠心的理性思辨,为在场所有师生的法学研究开拓了新的视野,提供了新颖的学术研究方法,在场师生都表示感受到了全新的天然“发现”的学术气息、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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