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Filippo Lorenzon教授为大连段和段律师事务所讲解英国海运货损索赔最新规则


2019-04-20

2019年4月17日,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著名海商法专家Filippo Lorenzon受大连段和段律师事务所邀请,以主讲人的身份就英国海运货损索赔的最新规则进行了介绍。Filippo教授就英国最高法院审理的“Volcafe Ltd and others vCompania Sud Americana De Vapores SA [2018] UKSC 61”一案(以下简称“Volcafe案”)对英国海运货损纠纷关于承运人与货主之间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的最新变化进行了介绍,对作出该判决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且对该规则的产生会给航运界和法律界带来的影响提出了独到的见解,在场律师深受启发。

Volcafe案是关于提单下的海上货物运输损害纠纷,涉及的货物为一批从哥伦比亚运往德国的咖啡豆,根据货主的指定,由承运人用不通风的集装箱装运。咖啡豆是一种吸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会释放水分,这会导致容器壁上不可避免的冷凝,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对货物造成水分损害,承运人对集装箱内部进行了牛皮纸封装。然而,在船舶到达不来梅港交货时,咖啡豆仍被发现因冷凝水问题而遭受湿损。货方以承运人未妥善管货违反了《海牙规则》第三条第2款的规定,即“未能适当谨慎的装卸、搬运、积载、运送、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为由,提出索赔。承运人则援引《海牙规则》第四条第2款(m)项“由于货物固有缺陷引起的体积或重量亏损可以免责”的规定进行抗辩。对此,货主辩称,咖啡豆即便存在“固有缺陷”也是由于承运人未使用足够或充足的牛皮纸而导致。英国最高法院认为,第一,承运人应当对其承运货物的损害承担责任,除非承运人能够证明该损害不是由于其违反了《海牙规则》第三条第2款规定的管货义务而造成的。第二,对于《海牙规则》第四条第2款下的举证责任分配,法官认为,没有一个通用的法律原则规定了货主需承担证明承运人有疏忽的责任,如果承运人想要援引第四条第2款进行抗辩,承运人必须证明损失或损害不是其自己的疏忽或违反管货义务造成的。第三,若承运人援引《海牙规则》第四条第2款(m)项规定的货物存在“固有缺陷”可免责,那么承运人也需证明其并无疏忽且履行了妥善管货义务而货损仍发生,从而证明自己对货物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由此可见,最高法院的这一判决改变了传统法律实践中的由货方来证明承运人未尽管货义务的责任,将举证责任转移给承运人,由其来证明自己不存在疏忽。

Filippo教授提醒道,英国最高院对Volcafe案的判决的意义不仅在于其个案的解决,而且将对以后类似案件产生指导性的作用,这种举证责任的转移很可能会改变未来在英国进行的海商诉讼中船货双方的地位。因此,这一不同寻常的举证责任原则应当谨慎适用于与Volcafe案件相同的背景下。

Filippo教授随后又介绍了Volcafe案之后的两个案件——The Lady M案与The CMACGM Libra案。在The Lady M案中,法官将其与 Volcafe 案作了区分,认为本案中涉及的《海牙规则》第四条第2款(b)由于火灾免责中的举证责任分配与Volcafe案所涉及的第四条第2款(m)下的举证责任分配并不相同,Volcafe案的规则只适用于第四条第2款(m)项。同样,在The CMACGM Libra案中,法官也认为,《海牙规则》第三条第1款规定下的关于船舶适航的举证责任的分配也不应受Volcafe案的影响。上述两个案件都限制了Volcafe案所修改的举证规则的适用范围,这表明Volcafe案之规则在海运货损纠纷案件中可能并不会普遍适用。

Filippo教授分析道,Volcafe案件的判决结论可能有很大部分原因是出于对政策的考量。英国法律传统上倾向于保护承运人的权利,对货方并不够友好,而现将一部分举证责任转移至承运人,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货主的举证负担,这不失为一种吸引货主到伦敦诉讼的好方法,从而能够巩固伦敦作为国际海事争议解决中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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