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尚法讲堂|民法典宣讲 吴胜顺庭长深度剖析《民法典》施行后海商法的特殊性及其融合


2020-07-15

为进一步推进《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7月13日晚,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第七期“明德尚法讲堂”直播讲座活动。本次讲座特邀宁波海事法院海事庭吴胜顺庭长作题为“《民法典》施行后海商法的特殊性及其融合”的主题宣讲。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蒋跃川作为与谈人与吴胜顺庭长围绕讲座内容开展了深入的交流和研讨。海大师生、校友及社会人士等近600人在线聆听了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党委书记徐燕主持。

讲座开始前,徐燕向大家通报了法学院《民法典》宣讲团普法宣讲相关工作及与宁波海事法院开展合作情况,并对讲座嘉宾进行了介绍,对吴胜顺庭长受邀开展讲座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吴胜顺庭长以审判实务中的6个具体案例为切入点,通过提出实际问题,引发大家对《民法典》在海事审判中的法律适用进行深入思考。随后,吴胜顺庭长紧密结合司法审判实践,聚焦讲座主题,对“海事司法实践中法律适用的复杂性”“《民法典》施行后海商法的特殊性”“《民法典》施行后海商法的融合”三方面问题进行了详细阐释和深刻剖析。吴胜顺庭长以具体案例为指引,对比海商法与《民法典》之间的特殊之处,借助规范二分法,对海商法与《民法典》之间的融合与应用提出了独到的见解,并为海事审判法律适用与解释、海商法立法修改以及《民法典》、海商法的学习与理解提供了珍贵的规范二分法学习方法。蒋跃川副院长作为与谈人对主讲人的观点进行了回应,他认为,吴胜顺庭长的理论观点客观中立地阐释了民商法学与海商法学的关系,提出的规范二分法在理论研究及立法司法活动中具有重要意义,并就海商法与民商法融合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法学院师生、校友围绕“非涉外案件公约的适用”“新造船舶适用《产品质量法》”“海难救助”等问题与讲座嘉宾进行了热烈的线上互动交流,吴胜顺庭长及蒋跃川副院长对大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讲座结束后,宁波海事法院研究室主任张华刚与活动现场视频连线,对法学院邀请宁波海事法院进行学术交流讲座表示感谢。他表示,宁波海事法院将与法学院建立双向授课教学机制,并在司法案例库平台建设等方面加深合作,共同推进教学科研与司法实践有效对接,共同培养适应新时代司法需求的法治人才。蒋跃川副院长鼓励同学们积极参与司法案例库平台建设,在实践中丰富理论知识,提升法学素养。讲座在热烈、融洽的氛围中圆满结束。

本次讲座,吴胜顺庭长运用丰富的审判实务经验以及理论知识储备,为我们深度解读了《民法典》施行后海商法的特殊性以及融合,讲解条理清晰,深入浅出,既有思想性、理论性,又有实践性、指导性,对推动《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主持人简介

吴胜顺,1986年毕业于原大连海运学院海洋船舶驾驶专业。曾从事远洋航海十年,现宁波海事法院海事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与谈人简介

蒋跃川,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大连海事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主要从事海商法的教学和研究。兼任辽宁省海商法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律师。

【明德尚法讲堂】简介

明德尚法讲堂是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搭建的法学思想与素养、理论与实务交流平台,讲堂聚焦法学学术前沿和实务热点,邀请国内外法学知名专家学者、法律实务界领军人物、青年才俊来院交流,旨在助力学生博采思想智慧、锤炼品德修为、拓宽学术视野、提升法律素养,为全面依法治国培养德法兼修的法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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