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成功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


2020-10-28

近日,经学校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教育部联合认定遴选,我校成功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这是我校在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国家级平台建设方面取得的一项新突破。

近年来,我校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决策部署,在交通运输部、省市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相关办法的具体指导下,我校通过加强设计、完善制度、优化机制和搭建平台等方式,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与实践,取得了初步的工作成效。2008年9月,在大连市知识产权局的支持下,依托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成立了大连海事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大连海事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已经发展成为集教学、科研、培训与咨询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知识产权研究机构,成为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全国首个高新区TISC(全国高新区建设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试点项目的实施承担单位。学校还先后获批大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大连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辽宁省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和辽宁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是对我校近年来整合知识产权优质资源、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等各项工作的重要认可。此次获批,将有助于我校围绕特色优势学科,进一步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提高创新质量和效益,助力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推动我校“双一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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