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的力量 | 法学院研究生姜泽慧荣获大连海事大学“校园先锋示范岗(个人)”荣誉称号


2021-01-08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挖掘先进典型,推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大连海事大学深入开展2020年高校“校园先锋示范岗”评选活动。根据辽宁省委教育工作2020年高校“校园先锋示范岗”推选要求,经二级党组织推荐,学校组织评审,法学院2020级研究生姜泽慧被评选为大连海事大学“校园先锋示范岗(个人)”。

姜泽慧简介

姜泽慧,中共党员,法学院2020级法学硕士研究生(2020届海商法专业本科生),现任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党支部副书记,曾任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主席。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她的信仰。姜泽慧在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她以一丝不苟地态度对待党的工作和社团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坚定性、组织纪律性、思想前瞻性和工作创新性;曾获大连海事大学“优秀共产党员”、第56期发展对象培训班“优秀学员”;其担任法律援助中心党支部副书记期间,法律援助中心党支部入选大连海事大学首批党建“双创”项目三星级培育创建单位,被评为校级“校园先锋示范岗(集体)”;其担任法律援助中心主席期间,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大连海事大学“示范类学生社团”。

笃实好学,学以致用是她的坚持。姜泽慧在本科期间的平均绩点为4.11,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入选“扬帆计划·中央和国家机关大学生实习”,积极参与“三下乡”“脱贫攻坚”“慰问抗战老兵”等社会实践活动;荣获大连海事大学“十佳大学生”暨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天翼奖学金、情商奖学金;被评为辽宁省优秀毕业生、大连市三好学生。

志愿服务,情系法治是她的情怀。姜泽慧作为法律援助中心党支部“青少年法治教育爱心课堂”讲师为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凌水小学、炉上小学的学生们讲授法治教育课;作为法律援助中心志愿者参与宪法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雷锋日、未成年人保护等普法宣传;荣获大连海事大学“青春人物(志愿服务奖章)”,被评为法学院“优秀普法宣讲员”。

法学院党委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教育初心,勇担育人使命,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培养更多更优秀的新时代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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