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大连海事大学承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修订研究》项目结题评审会顺利召开


2021-12-07

《船舶登记条例》修订研究

2021年12月3日,由大连海事大学承担的江苏海事局科技研究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修订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评审会以线上方式顺利召开。课题组邀请了交通运输部国际司副司长单红军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傅廷中教授、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李志文教授、天津海事局郑梅二级调研员以及上海段和段(大连)律师事务所李东主任组成评审专家组。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舶监督处领导和专家到会指导。江苏海事局王秀峰副局长参加课题评审会并讲话。江苏海事局船舶监督处、科技信息处、船舶登记研究室、大连海事大学课题组派员全程参会。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朱作贤教授代表课题组向与会专家汇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修订研究》项目的课题报告及主要研究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条例》)修改建议案文共计82条,比现行条例增加了23条。课题组在认真调研、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立足于我国船舶登记的社会经济发展背景、政府管理方式以及法律背景的重要变化,对《船舶登记条例》的缺陷与不足进行全面分析,在参考国内外先进立法例的基础上形成课题研究报告,内容包括《船舶登记条例》具体修改建议案、相关条文修订背景、条文修订说明及国内外参考立法例,其中,在船舶登记主体、船舶登记形式审查原则与审核内容、船舶登记信息查询、抵押船舶转让登记、船舶国籍证书年度签注、船舶登记强制注销、船舶国籍登记注销、船舶国籍登记主动撤销、船舶融资租赁登记、国际船舶登记等方面提出了具有创新价值的制度设计。

评审专家围绕研究规范、研究目标的完成度、研究结果的可行性、及报告细节等进行提问和讨论。评审组充分肯定了课题组的辛苦付出,认为课题组研究方法科学,研究思路严谨,所提出的法律修改建议案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合理性与可操作性,与会专家一致同意课题报告通过结题验收评审。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舶监督处王汝岩副处长充分肯定了本课题的研究成果,他认为,船舶登记研究对于海事管理以及航运业而言属于基础性工作,但在推进放管服改革以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现行《船舶登记条例》与目前的航运发展形势有不相符的地方,课题组提出的修订方案兼顾了历史,也分析了目前的形势,内容具有前瞻性。

会议最后,江苏海事局王秀峰副局长对课题组提出要求,希望课题组会后根据专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课题报告,以实现课题研究的最终目标,为推进《船舶登记条例》修订奠定理论研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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