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明德尚法讲堂】姚魏谈浦东新区法规的性质、位阶与权限


2022-06-27

2022年6月16日,由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与校地共建大连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明德尚法讲堂”在线上顺利举行。本次讲座主题为“浦东新区法规的性质、位阶与权限”,由上海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政治与法律》专职编辑姚魏老师主讲。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王世涛教授、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杨晓楠教授、中山大学粤港澳研究院曹旭东教授、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讲师郑琳博士担任与谈人。天津大学法学院王建学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屠凯教授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朱学磊博士及数十名师生也参与了本次讲座。讲座由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陈国栋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陈国栋教授隆重介绍了主讲嘉宾及与谈嘉宾,向参与本次讲坛的嘉宾和同学表示欢迎与感谢。

姚魏老师从地方性法规家族这一大视角出发,运用比较方法,就浦东新区法规的性质、位阶、权限及与之相应的监督机制等展开了层层推进、系统细致的阐述。他认为,浦东新区法规集授权立法、变通立法、试验立法、地方立法等性质于一身,其法律位阶应与法律等同,甚至可以将其视作地方人大制定的“法律”,在立法权限上也广于其他类型的法规,但受到的立法监督强度并非是最低的。

在与谈环节,王世涛教授、杨晓楠教授、曹旭东教授、郑琳博士先后发表了与谈意见。

王世涛教授认为,姚魏老师的讲座题目新颖、理论深刻,观点前卫,具有创新性,具备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他认为,对于浦东新区的法律位阶,应当从宪制的角度去思考,因为从宪法意义而言,效力位阶问题同国家的体制是息息相关的。从宪法单一制的体制来看,能否认为浦东新区法规的效力相当于法律的效力位阶,高于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的探究,此外,浦东新区立法的授权主体和授权对象问题也值得深思。

杨晓楠教授认为,姚魏老师介绍浦东新区立法的效力位阶理论,并区分了与海南自贸区立法的差异,具有创新性。并就浦东新区立法是否应有事项上的限制才能更符合决定原意,如何理解变通和抵触的关系,上海一般地方性法规制定权和浦东新区立法权如何平衡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曹旭东教授认为,浦东新区的授权立法涉及到法制统一与地方改革两个基本价值,二者应兼顾而不能仅仅从法制统一的角度去理解。从规范层面看,人大常委会授权变通立法可以从人大常委会的法律修改权推导出来。变通立法的法律位阶与被变通的法律文件相同。变通立法不能与宪法相抵触,不能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郑琳博士认为,厘清浦东新区法规和深圳特区立法、海南自贸港立法之间的关系非常必要。浦东新区法规应当做有自身特色的地方试验性立法、变通立法,积累立法经验,继而推广全国,避免与深圳特区立法、海南自贸港立法的同质化问题,丧失立法特色。未来,哪些领域可以运用浦东新区法规,需要进一步明确。

姚魏老师对各位与谈人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对与谈人的问题作出回应。他认为,应当从立法效率与治理效能的立场去看浦东新区立法,不能一味地从法制统一的角度来理解;而且,要从《立法法》的特殊性出发来理解相关问题。此外,对于域外学者如凯尔森等人的位阶理论的运用,要予以本土化的理解与改造。

通过本次讲座,与会师生对浦东新区法规以及地方立法理论与实践有了更为深刻细致的认识,对浦东新区法规及人大常委会授权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有了更为全面的洞察。最后,与会嘉宾在云端亲切合影,本次活动圆满落幕。

主讲人简介

姚魏,博士,任职于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为《政治与法律》专职编辑,主要从事宪法学、港澳基本法、立法学以及地方法治等领域的研究。先后担任上海法治研究会副秘书长、上海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委员会“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质询权”等课题,近年来一直担任《上海蓝皮书·法治》执行副主编并撰写其中人大工作与依法行政等部分,为中央和上海市的法治实践尤其是立法工作建言献策,有关成果多次获中央与上海市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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