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博士毕业生专区)


2021-11-16

学校与学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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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坐落于风光秀丽、气候宜人的辽宁省大连市,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素有“航海家的摇篮”之称,是中国著名的高等航海学府,是被国际海事组织认定的世界上少数几所“享有国际盛誉”的海事院校之一。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98年,自1985年开始招收第一届本科生(原国际海事专业)至今,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法学专业2007年被评为辽宁省高等学校示范专业,2010年被评为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013年被评为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在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中,法学专业名列第一名。2015年获评首批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势特色专业。2019年,法学专业入选首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2020年,《国际法》课程获批首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法学学科1998年取得国际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被批准设立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0年取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当时全国38所具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

为加快和推进法学高峰学科建设,现面向海内外诚招优秀人才,欢迎有志之士来大连海事大学建功立业,携手共创学院美好未来!

法学博士后流动站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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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大连海事大学设立“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主要研究方向包括:海商法、国际法、民商法、刑法、宪法与行政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等。流动站依托于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学科师资力量雄厚,学术梯队完整,是全国38家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其中国际法学、民商法学为辽宁省重点学科;国际海事法律研究中心为辽宁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法学学科科研能力强,科研成果丰富,近年来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7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8项,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2项,教育部项目15项,司法部项目16项,交通运输部及海事局项目91项,辽宁省社科基金项目115项;出版学术著作101部;在检索源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300余篇;科研成果先后获得国家级奖励5项,省部级优秀成果奖25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可根据课题需要,为进站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和科研保障服务,配套相应的科研经费,并协助解决子女入托、入学等问题。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专任教师

招聘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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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学、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法、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刑法学、法理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军事法学

招聘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和学校管理制度,为具有博士以上学位的优秀专任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包括(具体待遇可面议):

1.事业单位正式编制

2.按照学校相应的岗位薪酬发放,兴海副教授不低于30万,兴海教授不低于45万

3.提供安家补贴不低于20万(一次性发放),符合大连市相关人才政策资助条件的优秀人才,同 时享受大连市安家费30万

4.提供1.5万元租房补贴,在有房源的情况下提供可租住公寓住房(一般为两室一厅,配备基本家具),租金按学校相关标准收取;

5.提供科研启动经费不低于4万

6.提供优质教工早中晚自助餐

7.子女享受入托、入学待遇(海大幼儿园:辽宁省五星级幼儿园;海大附属学校(小学、初中):以“幸福教育”为办学特色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示范学校,大连市首批“义务教育特色示范学校”,大连市初中英语学科基地,大连市家长学校示范校,大连市平安校园)。

*对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可以申报学校优秀青年人才岗位,提供年薪30万起安家费30万起科研启动经费4-20万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博士后

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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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I类博士后

35周岁以下,在全球排名前200的国(境)内外高校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超过3年的博士或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高校全球排名情况以正式取得博士学位年度的“TIMES大学排名”“QS大学排名”“USnews大学排名”或“上海交通大学大学排名”公布数据为准)。

(二)Ⅱ类博士后

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超过3年的博士或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具有较强的学术潜力。

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

1.Ⅰ类博士后:年薪不低于45.5万元(全口径)。

2.Ⅱ类博士后:年薪不低于35.5万元(全口径)。

3.外籍博士后:年薪不低于30.5万元(全口径)。

“博新计划”入选者,同时享受由国家分两年提供的60万元资助。

(二)博士后奖励

出站后留连工作享受30万元安家费;Ⅰ类博士后出站后留辽工作,享受辽宁省政府30万元奖励,Ⅱ类博士后出站后留辽工作,享受辽宁省政府3万元奖励

(三)职称评审

全职博士后、师资博士后进站后经个人申请即直接认定中级职称,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参加学校教学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

(四)住房待遇

学校在有房源的情况下为全职博士后、师资博士后提供可租住公寓住房(一般为两室一厅,配备基本家具),租金按学校相关标准收取。

(五)社保待遇

学校按规定为全职博士后、师资博士后缴纳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六)子女入学待遇及其他待遇

全职博士后、师资博士后子女享受学校教职工子女入托、入学同等待遇。提供优质教工早中晚自助餐。

聘期任务:

(一)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按计划完成博士后研究任务。

(二)根据研究需要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或其他科研项目,与合作导师共同承担重要的科研课题,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发表论文。

具体以工作协议书约定为准。

三、应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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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大连海事大学拟聘用人员登记表》(附照片),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2. 附件材料:主要包括代表性论文、科研项目、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奖励证书等扫描件。附件材料(作为一个PDF)与申请材料一起发送至电子邮箱guo_beibei@dlmu.edu.cn;

3. 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学科方向+人才类别,例:“应聘+XXX+XX大学+海商法学+专任教师/博士后”。

经初选后,将通知面试具体事宜

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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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海路1号法学楼

网址:http://law.dlmu.edu.cn/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86-411-84723579

邮箱:guo_beibei@dl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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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海路1号综合楼1013

网址:http://rcb.dlmu.edu.cn/

联系人(专任教师):任老师

电话:+86-411-84723129

邮箱:zhaopin@dlmu.edu.cn

联系人(博士后):邢老师

电话:+86-411-84728621

邮箱:postdoc_dm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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