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通知 |【法学论文工作坊】第四期 姜瀛: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法益追问与适用拿捏


2021-12-11

论文工作坊

THE SCHOOL OF LAW

主讲人

姜瀛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论文题目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法益追问与适用拿捏

主持人

李国强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

评议人

曹兴国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姜永伟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聂志海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讲师

马永强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讲师

特邀评议人

陈国栋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

敦 宁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

徐拿云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讲师

活动时间

2021年12月14日(周二) 18:00-20:00

活动地点

法学楼209会议室

参加方式

学生请在企业微信中联系2021级博士生王东根(限额10人);临时参加教师请联系李国强教授;成为工作坊成员请参见下方“法学论文工作坊参与要求”。

法学论文工作坊参与要求

1.法学论文工作坊是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青年教师发起的,以批评讨论的方式提高论文质量的交流平台。

2.法学论文工作坊最初成员包括:发起人为聂志海、姜永伟、曹兴国、马永强、姜瀛,联络人为李国强。工作坊为开放式,成员不断扩张,均写入本规则中,以明确参与权利和义务。参加者包括但不限于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师,任何愿意一起讨论提高论文水平的研究者都可以申请加入,只要经过成员多数同意即可成为正式成员。成员并不是必须参加每次讨论。正式成员可以提前看到论文电子版。

法学论文工作坊每月举办2-3次。每次讨论均可开放一定名额给学生或其他老师作为临时成员参与,具体由主讲人决定,但学生最多不得超过10人。临时成员可以看到论文纸质版。

学生旁听不限人数。旁听学生不能看到论文。

3.法学论文工作坊每次讨论需提前申请并提交论文题目,经现有成员多数确认即可成为主讲人,确定主讲人后通过联络人协商确定讨论时间和地点。需要邀请特定老师参与的,一并向联络人提出需求。

其他所有需要协调的事项均由联络人负责完成。

4.法学论文工作坊确定的主讲人需要在确定讨论的时间7日前将论文发给联络人,联络人负责将论文不同版本发给特定的参与者。

5.主讲人提交的论文无需达到待投稿的定稿水平,但应行文规范、观点明确、言之有物,避免出现低级错误。

6.为保护主讲人享有的知识产权,所有参与者均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未经全体成员确认的特定参与者传递论文,也不得利用该论文的任何内容(包括选题和具体内容),并不得引用。

7.主讲人可以在讨论会前确定讨论规则,如没有可以参照以下讨论程序:第一阶段,主讲人讲解论文写作的逻辑和主要内容,提示主要问题,不允许大段的照本宣科的读论文;第二阶段,由主讲人主持,特定参与者提出批评意见或建设性的修改意见,不允许单纯的夸奖和客气性的恭维;第三阶段,由主讲人主持,旁听者提出问题和意见;第四阶段,主讲人总结。

8.法学论文工作坊需根据讨论的时间为参与讨论者准备茶歇等,费用由主讲人负担。

9.本规则的修改和解释由全体正式成员多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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