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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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高晓露(1968-),女,汉族,河南信阳人,1991年7月毕业于郑州大学外国语学院,获文学学士学位。2004年7月至2008年7月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及法学博士学位。现为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环境资源法学教学和研究工作。

社会兼职: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首届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

代表性成果:近几年已发表的主要论文:

1、《论风险预防原则的适用要件——以国际环境法为背景》,载《当代法学》2007年第2期,(第一作者)

2、《我国环境税收制度设计探讨》,载《财会月刊》2008年第8期,(独著)

3、《国际环境条约遵约机制研究——以<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为例》,载《当代法学》2008年第2期,(独著)

4、《论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载《当代法学》2009年第2期,(独著)

5、《现代国际水法的发展趋势及对中国的启示》,载《学术交流》2009年第4期,(独著)

6、《循环经济视野下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解读》,载《经济经纬》2009年第4期,(独著)

7、《从WTO争端解决实践看风险预防原则的适用》,载《中州学刊》2009年第5期,(独著)

8、《循环经济视野下的绿色税制建设》,载《财经问题研究》2010年第1期,(独著)

近几年参与的主要课题和研究项目:

1、主持辽宁省2008年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辽宁省循环经济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完成。

2、参与教育部2008年度部级科研项目“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制度研究”,在研。

3、参与辽宁省2010年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辽宁海洋管理中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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