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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尚法讲堂】房绍坤教授作“如何设立居住权?”学术讲座

2026-05-06 法学院 点击:[]

2026年4月25日,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明德尚法讲堂”特邀吉林大学“匡亚明学者”杰出教授、博士生导师房绍坤作题为“如何设立居住权?”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法学院院长朱作贤教授主持,翟云岭教授、李国强教授担任与谈人,学院师生到场聆听学习。

讲座中,房绍坤教授以《民法典》规范为依据,围绕居住权的合同设立、遗嘱设立、裁判设立三大核心问题展开系统讲解。他结合理论与实务,重点阐释了居住权的主体范围、客体界定、设立形式等关键内容,厘清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的主体地位、同住人员的权利性质、住宅部分设立居住权的可行性等争议要点,并明确指出我国仅认可合同与遗嘱两种合法设立方式,裁判设立居住权缺乏法律依据且违反物权法定原则。房绍坤教授讲解深入浅出、逻辑严密,为师生准确理解居住权制度提供了重要思路。

与谈环节,翟云岭教授、李国强教授分别作与谈发言,高度评价本次讲座的学术价值与实践意义,认为讲座紧扣民法典适用重点难点,体系清晰、论证严密,为师生理解与适用居住权制度提供了权威指引。

提问环节,现场师生围绕“裁判能否设立居住权”“民法典第580条第2款规定的权利性质”“单纯形成权与形成诉权的本质区别”等问题与房绍坤教授深入交流。房绍坤教授结合民法典规范与司法实务特点,逐一回应疑问,进一步拓展了师生对居住权设立方式、物权法定原则、形成权体系等基础理论问题的思考。

本次讲座聚焦民法核心制度展开深度解读,既拓宽了师生的学术视野,夯实了民法学理论基础,也为司法实践中居住权纠纷的妥善处理提供了学理参考,进一步营造了学院浓厚的学术交流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