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College News
首页 >> 学院新闻 >> 新闻动态 >> 正文

许顺光教授系列学术讲座成功举行

2026-05-27 新闻中心 点击:[]

2026年5月13日-14日,法学院明德尚法讲堂特邀在航运、海上保险及海事争议解决领域拥有多年执业经验的许顺光教授为学院师生作讲座。

5月13日,许顺光教授作题为“海上保险:索赔与理赔的先决条件”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刘晨虹副教授主持,学院师生50余人参加。

讲座中,许顺光教授围绕海上保险的原则、索赔的前提条件等几大核心问题展开系统讲解。他结合韦恩公司诉雇主责任保险公司、科克斯沃德案等几个案例,重点阐释了海上保险的承保风险以及除外责任等关键内容,厘清了《1982年协会货物战争险条款》、《1967年虚假陈述法》等法律条文的核心概念,并明确指出诚信原则是最重要、最大的核心考量因素,阐述了充分如实告知和重要性标准的价值意义。许顺光教授的讲解深入浅出、逻辑严密,为师生准确理解海上保险制度提供了重要思路。

与谈环节,刘晨虹老师作与谈发言,高度评价本次讲座的学术价值与实践意义,认为许顺光教授简洁明了地讲述了海商法领域中的海上保险制度。讲座紧扣海上保险重点难点,体系清晰、论证严密,为师生理解与适用海上保险法制度提供了指引。在提问环节,现场师生运用中、英文,围绕“实务中保赔协会的责任”“承租人的保险利益”“预约保险”“保险赔偿的前提”等问题与许顺光教授深入交流。许顺光教授认为问题很有价值,结合自己曾处理过的案件、域外司法实践与其他国家的法律,逐一回应疑问,进一步拓展了师生对海上保险法中基础理论问题的思考。

本次讲座聚焦海商法核心制度展开深度解读,既拓宽了师生的学术视野,也夯实了学生们的法学理论基础,进一步营造了学院浓厚的学术交流氛围。

5月14日下午,许顺光教授作题为“因战争风险与恐怖主义引发的航运危机”的讲座。讲座由王欣教授主持。

许顺光教授首先指出,苏伊士运河承担全球约12%的贸易量和30%的集装箱运输量,霍尔木兹海峡则承载全球约20%的海运石油和液化天然气贸易。两条航道的紧张局势迫使部分船舶绕行好望角,导致运输成本大幅上升,由此引发航程受阻、合同履行困难等一系列法律问题。

许顺光教授系统回顾了海上保险战争险条款的演变历程。从最初SG保单承保战争行为造成损失开始,到引入FC&S条款明确排除战争风险,再到1980年旧协会条款将FC&S排除的所有风险重新纳入承保,直至1982年协会战争险条款正式列明承保战争、内战、革命、叛乱及废弃水雷、鱼雷等战争武器造成的损失。他重点强调,要获得战争险赔偿,必须满足近因规则,即损失须直接由承保风险引起;同时,被保险人故意不当行为、标的物固有瑕疵、航程受阻以及任何战争武器的敌对使用等均属于除外责任。

在案例分析环节,许顺光教授分享了两个典型案例。第一个案例涉及MV Silva因另一艘无关船舶搁浅而被苏伊士港法院逮捕,船东遭勒索。由于无相关除外条款,承保人拒绝赔付。第二个案例为North Star Shipping Ltd v Sphere Drake Insurance PLC,该案中船舶因爆炸装置受损,但法院认定船东为获取保险赔偿而参与共谋,保单因重大事实未披露而可予撤销。科尔曼法官指出,一旦排除恐怖主义因素,船东自身便是提出欺诈性索赔的唯一动机来源。这警示航运业各方在投保和理赔时须恪守最大诚信原则。

评议阶段,王欣老师高度评价许顺光教授的讲座,指出其将前沿地缘政治风险与传统的海上保险和货物运输法律制度紧密结合,案例翔实、分析透彻。他还提到,随着国际局势持续演变,战争险的保障范围和除外责任条款将成为未来海事法律实务中最重要的争议点之一,同学们应在学习阶段打好坚实基础,积极关注行业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