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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博士研究方法论坛第五期成功举办

2026-06-01 法学院 点击:[]

2026年5月20日晚,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第五期法学博士研究方法论坛在法学楼中伦文德报告厅顺利举办。本期论坛以“老龄化背景下民法的体系解释与目的解释方法”为主题,围绕遗产管理人制度、民事行为能力效力判断两大前沿议题展开。论坛由博士研究生聂云鹏主持,方亚蝶、张若璇两位博士研究生作论文汇报。论坛特邀上海财经大学叶名怡教授,法学院李国强教授、孙良国教授、聂志海副教授、陈家恩老师、徐博翰老师、崔鸿鸣老师、徐海雷老师担任评议人,学院本科生、研究生现场参与交流。

方亚蝶以《放弃继承不当然终止遗产管理人资格的规范解释》为题汇报,聚焦已任遗产管理人的继承人放弃继承后资格是否终止的实践争议,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提出放弃继承不应当然导致遗产管理人资格消灭的观点,并尝试构建了资格存续、退出与责任衔接规则。

张若璇以《民事行为能力制度中法律行为效力判断的内外双层结构》为题汇报,立足老龄化背景反思传统民事行为能力三级类型化模式的僵化局限,指出传统判断路径存在忽视特殊群体真实意愿与社会参与需求的不足,提出构建“外部推定—内部补正”双层结构的解释路径,兼顾交易安全与自我决定权,契合成年监护协助决定理念。

汇报结束后,与会专家依次进行深度评议。叶名怡教授肯定两篇论文基础扎实、观点鲜明,建议强化事理逻辑与比较法支撑;李国强教授强调研究应兼顾法理逻辑与社会共识,提升论证说服力;孙良国教授强调研究需扎根典型生活场景,做到理论与实践结合;聂志海副教授指出,方亚蝶论文需理顺法定资格取得与意定终止的体系逻辑,张若璇论文需进一步厘清意思能力评价的相关问题;陈家恩老师建议明确批判对象,优化框架与论证;徐博翰老师提出要强化利益分析,增强价值论证厚度;崔鸿鸣老师建议从比较法、遗产性质等角度进一步丰富论证,增强现实解释力;徐海雷老师从法条解释、规范引用、论证细节方面提出完善建议。两位汇报人认真回应评议意见,表示将结合老师们的意见修改完善。

本次论坛紧扣民法解释前沿与老龄化社会法治需求,延续问题导向的学术风格,为硕博研究生提供了高质量学术训练,促进了学术交流与思想碰撞。学院将持续聚焦民法前沿议题,搭建开放务实的学术平台,推动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