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商法研究》期刊 Academic Research

徐婧:人工智能时代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制度的完善

2026-10-10 新闻中心 点击:[]

人工智能时代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制度的完善

徐婧(福州大学法学院)

摘要: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规范体系体现为限制型保护模式,与长期形成的以刚性限制为核心的家长主义路径依赖存在一定的内在冲突。人工智能时代,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模式转型的核心在于实现从限制型向调控型的转变,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矫正异化的国家亲权本位治理逻辑,从科层制治理转向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秉持未成年人的生存权与发展权均衡保障的全面权利观。通过实现监护人同意规则的体系构建,细化未成年人同意能力与行为能力的认定规则。明确多元网络平台权责统一的标准,在以风险为基础进行责任分级的同时,设定严格的比例原则约束。强调生成式人工智能面向未成年人的价值观对齐法定义务,促进数据利用与公共福祉的良性互动,从而实现人工智能专门规范与未成年人保护规范的制度弥合。

关键词:人工智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平台责任

发表于《中国海商法研究》2026年第3期

原文链接:https://law.dlmu.edu.cn/kanwu2026039310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