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商法研究》期刊 Academic Research

张珺:公共数据概念的再界定

2026-10-10 新闻中心 点击:[]

公共数据概念的再界定

张珺(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摘要:公共数据的概念是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的“元概念”,但理论研究、政策规范及实践应用中关于该概念的分歧持续存在。概念的偏差或错误会制约公共数据资源的有效配置,因而有必要对公共数据概念进行再界定。从规范主义和功能主义融合的视角出发,采用“主体+职能”两要件标准,从目的维度阐释职能要件,把兼具基本性与国家性的公共服务作为识别非党政机关数据是否属于公共数据的关键要素,选取描述性定义的表达形式,衔接“先主体、后职能”的识别流程,形成合规律性、合目的性的公共数据概念。

关键词:公共数据;概念界定;公共服务;开发利用;数据要素

发表于《中国海商法研究》2026年第3期

原文链接:https://law.dlmu.edu.cn/kanwu20260310311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