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正良,上海海事大学教授、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兼任交通运输部部长政策咨询委员会委员,交通运输部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长江海商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海商法协会常务理事,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航运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上海市航海学会海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参加我国《海商法》、《港口法》、《航运法》(起草之中)的起草、《海上交通安全法》的修改,以及《国际海运条例》、《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船舶登记条例》等航运法规、规章的起草或者修改,参加交通运输部关于国家重大航运政策的制定和论证,为国家重大航运管理和法律问题提供专家咨询意见。指导国际法学(海商法)硕士研究生100余名、博士研究生3名;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和重要学术会议发表学术论文90余篇;作为作者、主编或参编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学术著作或教材19本;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交通运输部项目等项目6项;获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政策建议奖类)一等奖(排名1)一项、二等奖(排名2)一项;获辽宁省科技进步三等奖(排名3)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