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更新日期:2020-04-07

一、学院概况

海大法学教育肇始于学校1984年成立的航政管理系,发轫于1985年开设的国际海事专业,植根于航海教育的土壤之中,借助于航海类、航运类、海洋类学科的强力支撑,拥有了与生俱来的蓝色基因和得天独厚的特色优势。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于1998年由市场经济法学院与交通运输管理学院的国际海事专业合并而成。现有法学本科专业(下设海商法、国际经济法、涉外法治三个方向)及法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海商法),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下设海商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海洋法治、法学理论七个二级学科方向),法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海商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刑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学理论、海洋法治八个二级学科方向)。

自1985年开始招收第一届本科生(原国际海事专业)至今,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1998年取得国际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被评为辽宁省高等学校示范专业;2009年被批准设立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0年取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全国38所具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2010年入选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012年入选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2013年入选教育部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和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013年在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中法学专业名列第一名;2015年入选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势特色专业;2018年入选辽宁省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2019年被学校列为三大高峰建设学科之一;2019年入选首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2020年《国际法》课程获批首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2021年获批教育部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立项,海洋法治交叉学科获教育部批准备案;2022年入选教育部司法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海洋法课程虚拟教研室入选教育部首批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项目;2023年入选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2024年,我校与英国斯旺西大学合作举办的法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获教育部批准,国家海洋治理与发展创新团队入选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

二、师资力量

学院拥有一支多学科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多向复合型师资队伍。法学院现有教职工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3人(含外籍专家2人),教授24人,副教授29人,具有博士学位78人,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研修经历的54人。拥有国家级人才1人,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交通运输部优秀教师1人,入选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榜单2人,连续4年入选法学学科中国高被引学者1人,辽宁省教学名师6人,辽宁省优秀教师3人,辽宁省优秀研究生导师2人,辽宁省课程思政教学团队1个,辽宁省中青年杰出法学专家8人,辽宁省法治建设领军人才与骨干人才7人,入选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2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2人;担任国际海事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1人、执行委员1人,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1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专家库专家2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家团专家或分会委员3人,交通运输部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4人,国际海洋法法庭前法官1人,中国海洋法学会会长1人。

三、教育教学

法学院下设海商法系、国际法系、民商法教研室、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刑法教研室、理论法学教研室、环境与经济法教研室七个教学组织机构。涉外海洋海事人才协同培养虚拟教研室、海洋法治课程群虚拟教研室获批国家级虚拟教研室,民商法教学团队被评为辽宁省优秀教学团队。

《海商法》《海商法纵横谈——以历史和影视为经纬》分别为国家级慕课和视频公开课,《国际法》《海洋法》《航运行政管理法》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海商法》和《国际贸易法》课程为辽宁省精品课,《商法》《国际法》为辽宁省精品资源共享课,《海商法》《海事法》《民事诉讼法》等14门课程为辽宁省一流本科课程,《海洋法》为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出版教材30余部,《海商法》教材是海商法领域经典教材,连续入选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十一五”和“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船舶碰撞法》《新编海商法学》荣获教育部全国优秀教材二等奖;《海商法》《远洋运输业务与海商法》《海商法专论》《海商实用英语》为省级精品教材,8本涉外涉海法学教材获大连海事大学首批战略性新兴领域“十四五”本科教材建设项目支持。

近5年,获教育部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立项1项,省部级教改项目8项;获辽宁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教师获西浦全国教学创新大赛、全国高校混合式教学设计创新大赛等国家级、省部级教学竞赛奖励10项。

设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或实践教育培训基地3个,省部级实践教育基地2个,并与60多家实务部门签订了实习基地共建协议。

四、学科建设

法学学科被我校认定为学校重点发展的主干学科、学校“双一流”建设重点支撑学科,国际法学、民商法学为辽宁省重点学科。国家海洋治理与发展创新团队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教师累计主持科研项目700余项,其中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1项,教育部重大项目2项,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项目40余项,各类省部级项目270余项,年均科研经费到款额700余万;累计发表SSCI、SCI论文100余篇,CSSCI论文500余篇;出版著作130余部;50余篇咨政建议获国家领导人、省部级领导人批示;科研项目和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各项奖励百余项,其中,获教育部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项,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等省部级奖励50余项,市级奖励31项,其他奖励22项;主办期刊《中国海商法研究》连续多年入选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目录。

根据学科和科研发展,法学院组建和成立了20多个研究基地和研究中心,包括海洋法治协同研究基地、辽宁海洋运输绿色与安全技术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法学博士后流动站3个国家级研究机构;航运法治大数据实验室、国家海洋治理与发展研究院、《科技部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谅解备忘录》框架下大连高新区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辽宁省港口及航运发展研究基地(辽宁省域陆海统筹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国海事政策法规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辽宁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基地、辽宁省法学会海商法研究会、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辽宁省人文社科重要研究基地国际海事法律研究中心、无人船舶系统及设备关键技术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等10个省部级研究中心(基地);大连自由贸易(港)区司法研究中心、大连市校地合作共建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大连市司法局-大连海事大学公共法律服务研究中心等3个市级研究中心(基地);大连海事大学海法研究院、大连海事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等16个校级研究中心。

法学院重视理论与实务的结合,积极参与国际和国内立法实践,曾主持、参与起草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等多部法律;多次作为中方代表团成员参与国际海事立法;多名教师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全程参加联合国贸法会工作组,成功推动第一部以中国内地城市命名的国际海事公约—《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在联合国大会获得通过;委派教师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参加联合国贸法会第六工作组《可转让货物单证国际文书》的磋商与谈判,为中欧班列铁路运单的“物权化”提供海大智慧。

五、对外合作

学院注重加强国际和境外的教学合作与交流,学院立足学科专业特色、紧握世界航运走向、契合学生就业规划,以培养具有国际(境外)专业背景、兼备社会性与专业性的国际型高端法学人才的目标,在近几年的学院建设中,不断完善对外交流合作理念,坚持开放办学,推进国际化法学教育,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显著提升。学院在对外合作交流上秉持“全方位覆盖、多位阶培养”的原则,从本科合作办学,双硕士以及博士联合培养,香港学府择优公派,港、澳、台短期学术交流,重点学科外教引进等多方面进行了全面落实,至今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备的合作交流系统,在与国(境)外高校建立稳定合作的基础上,也得到了用人单位以及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的积极肯定,真正践行了“走出去、引进来”的办学理念。

先后与英国斯旺西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英国南安普敦大学、英国埃克赛特大学、英国剑桥社会科学中心、美国杜兰大学、意大利热那亚大学、韩国海洋大学、韩国高丽大学、日本早稻田大学、日本青山学院大学、日本关西学院大学法学部、西班牙马拉加大学、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香港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建立了学术交流与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合作关系。

目前,学院每年聘请数名国外著名教授长期在学院担任专业课程的讲授,并定期邀请拥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外国专家学者来学院就不同专题进行系列短期课程培训。通过对资深外籍专家教授的长期聘用与短期邀请,学院力求与国际接轨,打造拥有全面多法域视角以及一流外语能力的高端国际型法学人才。

经过3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法学院逐步成为学科方向比较齐全、师资力量较为雄厚、人才培养体系完备、学术成果丰富、国际化程度高、特色鲜明、综合竞争力较强的法学院。今后我院将继续秉承 “坚定、严谨、勤奋、开拓”的海大精神,坚持航运特色,强化内涵发展,为我校的世界一流海事大学建设目标努力奋斗!

(以上数据截止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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