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大连海事大学设立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流动站师资力量雄厚,学术梯队完整;目前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同时国际法学、民商法学为辽宁省级重点学科;国际海事法律研究中心为辽宁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法学学科科研能力强,科研成果丰富,近年来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7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8项,教育部项目8项,司法部项目8项,交通部项目6项,辽宁省社科基金项目32项,出版学术著作64部,在检索源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50余篇,先后获得国家级优秀成果2项,省部级优秀成果奖19项。
目前,法学博士后流动站主要合作研究方向包括:海商法、国际法、民商法、刑法、宪法与行政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等。
根据大连海事大学人事处相关规定,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可根据课题需要为每位进站工作人员提供一定数量的科研经费和包括基本生活用品的周转住房,解决子女入托、入学等问题,提供较好的后勤保障和良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