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的移转从属性及其例外 ——以中徳比较为视角
李运杨(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摘要:担保从属性是指担保权的从属性,而非担保合同的从属性。作为担保从属性的类型之一,移转从属性既适用于意定债权让与,也适用于法定债权让与。在意定债权让与下,移转从属性与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之间存在紧张关系,但可通过对物上保证人的通知义务予以缓和。法定债权让与及其移转从属性的认可在共同担保和连带债务场合会产生广泛的体系效应。为保障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中国担保物权制度应进一步缓和担保的从属性,允许不动产抵押权在债权不存在的情况下可以被善意取得。
关键词:移转从属性;意定债权让与;法定债权让与;流通抵押权
发表于《中国海商法研究》2020年第2期
原文链接:/kanwu202002182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