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船舶融资租赁合同之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王国华,海燕(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
摘要:船舶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涉外性的识别是研究涉外船舶融资租赁合同法律适用问题的前提。因此,首先,需以开放性的态度确立“客观分析+主观标准”的综合识别方式;其次,提出意思自治原则下当事人选择法律应该采用“明示+例外规定”的模式,应该引入特征性履行作为补充,进而确定承租人经常居所地法为准据法;最后,提出有关涉外船舶融资租赁合同之法律适用的相关立法建议。
关键词:船舶融资租赁;涉外性识别;法律选择;立法完善
发表于《中国海商法研究》2020年第3期
原文链接:/kanwu202003899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