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菲:“净零排放”目标下海运减排法律机制的协同性及对海洋法发展的展望


2022-06-29

“净零排放”目标下海运减排法律机制的协同性及对海洋法发展的展望

刘晓菲(潍坊学院政法学院)

摘要:“净零排放”目标对国际海运减排提出了更高要求,“减硫”和“降碳”成为海运业当下正面临的挑战。在现行海运减排框架下,海运硫氧化物减排和温室气体减排是相互关联并相对独立的减排体系,在减排实践中二者出现一定程度的不协调,纷争背后的实质是错综复杂的气候政治、监管成本、减排理念以及国际话语权等因素的综合较量。面对海运减排的新形势新要求,海洋法未来需在真实联系原则,船旗国、沿海国和港口国的管辖权平衡以及有关海洋污染的相关定义等方面进行与时俱进的调整。中国应当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指导下,坚持海洋可持续发展理念,持续推动海运减污降碳,以实现空气与气候的协同治理,为全球气候治理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关键词:气候变化;温室气体减排;协同治理;碳达峰;碳中和

发表于《中国海商法研究》2022年第2期

原文链接:/kanwu2022021031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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