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法治人才,是德法兼修、知行合一、具有投身全球治理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通晓国际法律规则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国际组织所提供的多元环境、包容文化,能够极大地开阔青年学子的视野,丰富他们对世界的感知,提高沟通意识和沟通能力,激发对于未来发展的思考。近年来,我校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胜任国际组织工作的高素质人才作出了不懈努力。得益于学校的助推,2023年上半年,法学院有两位学生获得了国际组织实习的机会。他们在各自的实习工作中认真负责,提升自我,为未来的学习与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19级国际经济法专业本科生郭欢欢

受益于大连海事大学“学生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的开展,在大连海事大学的最后一年,我有幸在2023年3月通过学校的选拔与推荐得到了ICC国际商会上海代表处的实习机会,前往上海开启了我的三个月实习之旅。
国际商会仲裁与替代性争议解决北亚办公室(国际商会上海代表处)成立于2016年,是国际商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设立在上海的派出机构,其职能在于在国际商会职权范围内,确保在关键的国际商业议题上向国家委员会及其会员提供支持和帮助。国际商会在全球七个地区设立有仲裁与替代性争议解决办公室,国际商会上海代表处负责联络北亚地区的十七个国家和地区的国家委员会及其会员。

还记得刚开始实习时需要拟写东京仲裁日的英文邀请函给与会嘉宾,我十分懵懂,摸索中交了一份十分不合格的草拟件。好在ICC的各位老师都对我宽容且耐心,并且不吝赐教。三个月下来,通过多次的锻炼,我在英文草拟、英文翻译、邀请函制作、海报制作等方面的能力都得到了提升。更可贵的是,通过此次实习,我接触到了国际仲裁的前沿问题,了解到了国际商会的运转模式,也乘此机会报名参加了许多知名学者、律师以及仲裁专家的讲座分享,这一切都让我对国际仲裁、涉外法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让我对于未来的职业选择有了更开阔的视野和更深入的思考。
三个月的实习转眼就结束了,我由衷感谢母校以及法学院一直以来为我们提供的各种对外交流的机会,感谢法学院各位老师的帮助,感谢ICC国际商会上海代表处的各位老师实习期间给予我的指导。我将会带着感谢和收获开启新的旅程,不断提升素养、拓宽认知。
2021级国际法博士研究生张旭东
2023年5-7月,我有幸在国际海事组织(IMO)对外关系与法律司海事知识中心实习了三个月。此次实习,先经历了校内选拔,再通过IMO的筛选拿到正式 offer,最后获得国家留基委(CSC)的资助,机会十分宝贵。
此次实习,需要提交研究计划,围绕研究主题,充分利用IMO的资源开展研究。我的研究主题是:在IMO框架下规制日本核污染水排海。实习期间,我与IMO官员、各国代表、其他实习生进行了访谈与交流,广泛收集了他们对日本核污染水排海一事的态度与看法。
作为全球航运、海事界的最权威国际组织,IMO 频繁举办各项会议。在参加这些场合时,我积极主动与各国代表、IMO 官员等交流互动,听取他们的观点,也传递自己的声音。


与IMO下任秘书长多明格斯先生合影
在实习的3个月内,我旁听了IMO召开的每次会议,包括:航行、通信和搜救分委员会第10次会议(NCSR-10),海上安全委员会第107次会议(MSC-107),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组第15次会议(ISWG-GHG-15),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第80次会议(MEPC-80),第129届理事会 (Council-129),履约分委员会第 9 次会议(III-9)。感触主要有二:其一,各国十分重视文件的具体表述,争论较激烈。一句话、甚至是某个词的争论、修改与调整,反映的是各国对自身利益的重视与强调。这从侧面反映出,一项有约束力的国际条约或协议,甚至是软性的国际文件,其磋商、谈判、通过与签署的过程也是充满博弈和妥协。其二,国际组织、国际会议、国际场合充满了政治博弈。影响国际海运界的规则细节就是在IMO的会场进行讨论、敲定和通过。可以说,国际会议,特别是技术化、专业化的国际会议,对国际社会和人类生活的某些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