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CMI《1910年船舶碰撞公约》修订问题单研讨会成功举办


2023-07-30

为研究《1910年船舶碰撞公约》修订必要性问题,CMI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并向各国海商法协会发放调查问卷,听取各国对于修订问题的有益意见。2023年7月20日,受中国海商法协会委托,中国海商法协会海事法律专业委员会连同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了“CMI《1910年船舶碰撞公约》修订问题单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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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海商法协会海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韩立新教授主持,邀请了宁波海事法院邬先江副院长、武汉海事法院侯伟庭长、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曲涛副教授、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祝默泉律师、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阎冰律师、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宏凯律师、辽宁斐然律师事务所谢静主任及王恒斯律师、北京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滕立夫律师,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司玉琢教授、蒋跃川副院长、夏元军主任、曹兴国副教授、宋美娴副教授、王晓凌讲师等师生近30人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参与本次活动。与会者对于修订问题单的有关问题逐一进行了深入地交流,并从多个角度提出了许多独到、创新的思路和见解。根据本次研讨会的讨论结论,将形成中国海商法协会向CMI提交的对本问题单的回复意见。

本次研讨会为海商法界同仁提供了一个探讨与交流的平台,期望以此能够推动《1910年船舶碰撞公约》的完善工作。中国海商法协会海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和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将持续关注CMI对《1910年船舶碰撞公约》的修订工作,并积极反馈、表达意见建议。

《1910年船舶碰撞公约》是国际海事委员会(CMI)通过的第一部国际海事公约,也是有关船舶碰撞方面最重要的国际公约,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所承认和接受,在很大程度上统一了各国船舶碰撞法律。在CMI的主持下,《1910年船舶碰撞公约》于1910年9月23日在布鲁塞尔召开的第三届海洋法外交会议上签订,1913年3月1日生效,至今已有113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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