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6日,由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主办、大连宪御律师事务所协办的“部门宪法与财政宪法学术论坛”在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召开,论坛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吉林大学、中山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南开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山东大学(威海)、苏州大学、中国海洋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湖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外交学院、浙江工商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山东工商学院、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大连海洋大学等国内数十所高校的三十多位专家学者,及法学期刊主编参加论坛。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初北平教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张翔教授、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蒋跃川副教授、大连海事大学科技处副处长王勇教授出席会议开幕式并致辞。与会学者围绕部门宪法、财政宪法以及其他相关宪法研究话题展开学术研讨和交流,论坛分为部门宪法、财政宪法、其他领域三部分。

会议合影

主会场
开 幕 式
6日上午,论坛在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中伦文德报告厅正式开始。论坛开幕式由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王世涛教授主持。

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法学院院长初北平教授代表学校对与会嘉宾表示了欢迎,并向与会学者介绍了大连海事大学的发展情况和法学院学科建设情况。他表示,中国的现代化发展离不开宪法,包括海洋法治在内的各法治领域都需要遵循宪法规定,期待宪法学界能够有更多的研究成果。最后他预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张翔教授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并指出近年来学界高度关注财政宪法的研究,而部门宪法更是财政宪法背后具有方法论意义的命题,在此背景下进行部门宪法和财政宪法的专题研讨非常必要,且极具时代价值。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蒋跃川副教授代表法学院向与会嘉宾表示了诚挚的欢迎和感谢,并介绍了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的发展历程。

大连海事大学科技处副处长王勇教授简要介绍了学校科技处的情况,并通过介绍日本宪法学发展的历程对宪法学和法理学之间的关系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第一单元:部门宪法
论坛第一单元主题为“部门宪法”,由厦门大学法学院刘连泰教授、《中国法律评论》执行主编易明群共同主持。

北京大学法学院张翔教授作了题为“经济宪法的基本理念”的报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王锴教授作了题为“论部门宪法的结构──以经济宪法为例”的报告。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上官丕亮教授作了题为“部门宪法的实质”的报告。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张震教授作了题为“宪法生态文明规范体系对环境法典编纂的制度化依据──以立法法第二次修改为背景的探讨”的报告。西南大学法学院赵谦教授作了题为“基本文化权益保障何以科学配置项目资源?──基于识别型法律整合的视角”的报告。武汉大学法学院黄明涛教授作了题为“形式主义宪法观的兴起”的报告。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王秀哲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屠凯副教授、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丁轶副教授作为与谈人对六位发言人的报告进行了点评。

第二单元:财政宪法
论坛第二单元研讨的主题是“财政宪法”,本部分由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门中敬教授和复旦大学法学院刘志刚教授共同主持。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周刚志教授作了题为“财政宪法视角下的地方财政重整研究”的报告。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朱孔武教授作了题为“数字时代的财政宪法”的报告。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梁洪霞教授作了题为“公民纳税义务条款的宪法功能及适用规则”的报告。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王世涛教授作了题为“预算的法律保留:理论证成与规范分析”的报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杨小敏教授、南开大学法学院李蕊佚副教授、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李莎莎副教授对四位发言人的报告进行了点评。

第三单元:其他领域
论坛第三单元围绕部门宪法和财政宪法其他相关领域进行讨论交流,本单元由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张震教授和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张献勇教授共同主持。

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门中敬教授作了题为“监察监督的双重责任属性定位——基于责任政治原理展开的分析”的报告。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陈光教授作了题为“白俄罗斯宪法与财税法律制度评介”的报告。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刘颖副教授作了题为“地方政府与城投企业债务风险问题研究”的报告。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王祯军教授作了题为“网络安全紧急状态制度构建之必要性与可行性研究”的报告。外交学院国际法系吴园林讲师作了题为“我国央地财政事权划分争议合宪性审查机制研究”的报告。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王楚翘作了题为“宪法视域下的审计监督权简析”的报告。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阎铁毅教授、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陈国栋教授、大连海洋大学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王黎黎副教授、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姜超夫进行了点评。

总结与回顾
总结回顾阶段由中山大学法学院杨晓楠教授主持,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程雪阳教授作为总结人对论坛进行了总结。

程雪阳教授表示,各位专家学者围绕部门宪法与财政宪法进行深入而广泛的研讨,涉及了宪法基本概念、部门宪法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部门宪法在具体领域中的研究以及财政宪法等诸多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的主题。本次论坛形成了以下三点研究共识:一是部门宪法的研究对象。随着时代的变迁,宪法出现了形式宪法与实质宪法的分离。在此背景下,部门宪法的研究对象是特定领域的宪法规范。二是部门宪法的研究方法。部门宪法应当着眼于规范背后的历史背景和社会变迁,将规范变迁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融合法学知识与其他专门领域知识。三是部门宪法的学科建设。如何处理宪法研究与其他部门法研究,整合法学知识和专业领域知识值得学界进一步思考。程雪阳教授表示本次论坛进一步加深了部门宪法与财政宪法相关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推动了宪法学研究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最后,论坛在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上官丕亮教授和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王世涛教授的诗文应和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