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大连海事大学成功举办“第十届海洋法律与治理国际研讨会”


2023-07-08

2023年6月23日至24日,由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海洋法治与文化研究院主办,利物浦约翰摩尔斯大学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心协办的以“生态文明建设与海洋法”为主题的第十届海洋法律与治理国际研讨会于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举行。大连海事大学特聘教授、海洋法治与文化研究院首席专家邹克渊教授担任会议主席。

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法学院院长、海洋法治与文化研究院执行院长初北平教授致开幕辞,首先对参会的国内外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生态文明的建设和海洋法治的发展是实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关键。通过积极采取行动,加强国际合作,建立有效的法律和机制,我们能够实现可持续利用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的目标,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清洁、健康和繁荣的海洋环境。最后他预祝本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本次研讨会重点关注海洋生态文明、BBNJ、海上核能安全、海洋塑料等海洋法发展中的各种前沿问题,共分为六个议题:海洋生态文明;气候变化与海平面上升;海洋生物多样性与海洋保护区;海上核能安全;海洋塑料;未来展望。这次会议还专门设立了一个青年论坛。来自中、英、美、日、韩、澳、比利时、荷兰、葡萄牙、意大利等国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围绕上述议题作了报告。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暨南大学、山东科技大学等国内高校专家学者通过线上或线下参会,并参与讨论。

议题一“海洋生态文明”由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渤海研究院执行院长张晏瑲主持。

大连海事大学特聘教授、海洋法治与文化研究院首席专家邹克渊教授作了“海洋法中的生态文明”的报告。比利时国际法学会会长、布鲁塞尔自由大学国际法教授Erik Franckx作了题为“和平时期的海上执法”的报告。英国伦敦外交和联邦事务部前法律顾问Christopher Whomersley先生作了题为“BBNJ条约下的制度安排与创新”的报告。

议题二“气候变化与海平面上升”由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淑敏主持。

葡萄牙卢索佛纳大学法学院Vasco Becker-Weinberg教授作了题为“海平面上升与争端解决”的报告。南京大学法学院张华教授作了题为“以海洋环境保护的名义?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气候变化诉讼的几点初步看法”的报告。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张蕾副教授作了题为“中国与东盟蓝碳合作:动因、进程与展望”的报告。

议题三“海洋生物多样性与海洋保护区”由利物浦约翰摩尔斯大学法学院教授Gaetano Pentassuglia主持。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薛桂芳教授作了题为“国际渔业的有效管理:新BBNJ协定和区域渔业管理组织的协调?——基于国际法视角”的报告。西澳大学环境学院Vivian Forbes教授作了题为“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保护区:澳大利亚的政策和实践”的报告。日本中央大学法学院Chie Kojima教授作了题为“在海洋生物资源管理中整合本土和地方性知识:国际法的最新趋势和挑战”的报告。

6月24日上午的“青年论坛”由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美娴主持,由韩国仁荷大学国际法教授Seokwoo Lee作点评指导。

暨南大学法学院讲师徐奇作了题为“第三国在国际海洋划界中的存在:对毛里求斯/马尔代夫案的思考”的报告。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讲师廖博宇作了题为“查戈斯咨询意见和毛里求斯-马尔代夫划界案对中国海洋权益的法律影响”的报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后王森作了题为“塑料污染条约谈判一般原则的法律考察:扩大生产者责任与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报告。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后徐向欣作了题为“‘确保的责任’:赞助国深海海底采矿国家立法的双重标准”的报告。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讲师李硕作了题为“南海渔业合作:挑战、机遇与中国参与”的报告。世界粮农组织法律干事宋可博士作了题为“释放全部潜力:如何扩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会议的职能,为处理小岛屿国家气候变化和国际法委员会请求国际海洋法法庭咨询意见创造黄金机会?”的报告。

议题四“海上核能安全”由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蒋跃川主持。

英国杜伦大学法学院院长Volker Roeben教授作了题为“近海核能:海洋法下的安全和环境标准”的报告。韩国仁荷大学国际法教授Seokwoo Lee作了题为“日本福岛核电站污水排放”的报告。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渤海研究院执行院长张晏瑲作了题为“日本能排放受核污染的水吗?——基于日本国内法的分析”的报告。

议题五“海洋塑料”由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韩立新主持。

英国利物浦约翰摩尔斯大学法学院教授David Ong作了题为“《塑料公约》的积极和消极影响:国际法的视角”的报告。美国加州理工大学圣路易斯奥比斯波分校农业、食品和环境科学学院法学教授Anastasia Telesetsky作了题为“区域渔业管理组织管理的集鱼装置养殖场:一种公海塑料管理的双赢方法”的报告。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法学院教授Michael Faure作了题为“塑料对海洋污染的管制:经济和欧洲的观点”的报告。

议题六“未来展望”由英国利物浦约翰摩尔斯大学法学院教授David Ong主持。

清华大学法学院张新军教授作了题为“国际海洋法法庭根据《国际海洋法公约》第47条提出的咨询意见”的报告。意大利热那亚大学法学院Lorenzo Schiano di Pepe教授作了题为“2022年欧盟国际海洋治理议程:重点关注深海海底活动”的报告。南开大学法学院白佳玉教授作了题为“中国参与北极可持续发展治理”的报告。

闭幕式环节,会议主席邹克渊教授做了简短总结。

邹克渊教授表示,本次会议邀请到了相当数量海洋法领域的知名学者,涉及海洋法及其发展中的广泛话题,包括海洋生态文明;气候变化与海平面上升;海洋生物多样性与海洋保护区;海上核能安全;海洋塑料等。其中着重探讨了BBNJ协议、塑料公约议定和福岛核废水排放这三个正在发展的海洋法前沿领域。本次会议在程序上也有三个特点:首先,会议采用线上线下相协同的方式进行;其次,会议不仅吸引了许多资深专家学者,而且为年轻学者特别设立了青年论坛环节;再者,会议并非仅是法律工作者的参与,还有国际关系和地理学等方面的专家学者,体现了多学科的交叉融合。本次会议无疑进一步促进了我校的海洋法研究,同时开拓了与会者的视野,加深了我们对生态文明理念的认识,有助于推进全球的海洋法治。邹克渊教授最后对所有参会者和会务团队表示感谢,研讨会至此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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