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著 | 法学院王利民教授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成果《民法精神与法治文化民本模式论》出版


2023-05-09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王利民教授《民法精神与法治文化民本模式论——自然生态的社会秩序体系及其规范形态与演进》一书,2023年由当代中国出版社出版,全书分上下两册,127万字,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民法精神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民本模式研究”(批准号:14ZDC022)结项成果。由王利民教授任首席专家的该项目,2015年2月立项,2019年7月完成研究,同年12月结项,系辽宁省法学学科第一个中标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该项目经过体系论证、数据调研、事证采集、资料收集,系统研究,最终形成本书成果。

本书成果的研究内容和对象,虽然属于基础理论范畴,但是其中却有大量调研数据的运用及其分析结论,采用了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这一研究方法在基础理论研究上的采用尚属少见,是所知的第一个采用这一研究方法的我国民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王利民,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大连海事大学民法哲学研究中心主任。首届“辽宁省杰出中青年法学专家”;第五批“大连市优秀专家”;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何勤华主编《中国法学家访谈录》(第6卷)入选法学家。大连市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认定“领军人才”。

1959年7月生,吉林省梅河口市人。1983年毕业于吉林大学历史系,获史学学士学位,1986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1986年7月至2002年2月在东北财经大学法律系工作,曾任该校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成立法学院)。2002年3月起任教于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2006年4月至2011年9月,任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学院副院长、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2011年9月至2017年10月,任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2005年10月负责成立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3年9月负责成立(社团法人)辽宁省民法学会。2013年11月发起创办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的“全国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论坛”,具有全国性学术影响。2015年12月,创办“中国民法哲学网”。2011年3月,投资创办辽宁民同律师事务所,任首席律师、执行管理人。

现为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辽宁省民法学会会长、辽宁省法学会常务理事、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民法学和民法哲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民法精神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民本模式研究”首席专家;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民法道德论》、《民法人性论》独立作者。出版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成果《民法道德论——市民社会的秩序构造》、“十二五”国家重点规划出版图书《人的私法地位》(第2版)、《民法的精神构造:民法哲学的思考》和司法部项目成果《境外影视作品版权二元保护论》等著作二十余部;发表《民事责任归责原则新论——过错推定规则的演进:现代归责原则的发展》等论文百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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