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军“保险新产品的研发和拓展”保险法专题沙龙在我院举行


2016-10-27

应大连海事大学保险法研究中心邀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甘井子支公司业务经理李永军先生于10月24日下午在法学院114举行了有关“保险新产品的研发和拓展”专题保险沙龙。法学院院长初北平教授、朱作贤教授、蒋跃川副教授、金万红副教授、林懿欣副教授及法学院部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参加了本次沙龙。

李永军先生首先就相关保险产品作了前沿性介绍,并对解除船舶扣押责任保险、大宗产品期货指数保险、董事会责任保险的重构以及法律费用保险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讲解。从实务角度出发,李永军先生通过对比国内外保险产业异同,从保险产品的性质、类别、范围以及保险产品新名词等多角度进行探究,从而为保险法相关领域的法律研究提供了新视角。其次,本次沙龙还着重探讨了“保险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这一关键性法律问题,并对保险新产品未来的发展趋势展开了积极讨论。

针对李永军先生提出的实务中保险新产品的现实情况和需求,双方从理论到实务进行了意见的交流。如船舶扣押责任保险的性质是否属于现行保险法的范畴、指数保险的可行性分析、中国国情下有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责任保险的法律规定以及法律费用保险与国际仲裁中费用担保的相关性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初北平院长最后做出总结:随着国内外社会生活的深刻变化,为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求,未来保险产品的发展必然会出现更多的可能性,但发展的同时要注重符合社会利益的限度要求以及社会伦理文化的要求。获得国家在法律、政策层面认可的同时,新型保险产品的拓展更要注重保险的“社会服务”职能。这需要实务界的不断探索,也需要法学理论的深入研究作为支撑。本次沙龙作为理论界与实务界交流的平台,海事大学保险法研究中心深感任重而道远。

此次保险法专题沙龙针对新形势下的新型保险产品,从理论到实务多维度探讨了保险产品的开发与保护,并提出众多建设性构想。为我国未来保险产业的创新和理论制度上的研究提出了新要求。大连海事大学保险法研究中心作为全国一流保险法研究团队,期待未来能够有更多交流机会,为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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