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4日至25日,我校法学院院长初北平教授、张金蕾副教授应美国杜兰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邀请赴杜兰大学参加第五届“奥斯陆-南安普顿-杜兰”国际海商法研讨会,并对杜兰大学法学院进行了正式访问。此次研讨会由美国杜兰大学、挪威奥斯陆大学、英国南安普顿大学联合举办,杜兰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承办,其探讨主题为“Intermediary(航运法律中的中间人)”,共有来自美国、英国、挪威、意大利、芬兰、中国等国家的数十名专家、学者出席本次会议。
会议期间,初北平教授和张金蕾副教授分别做了题目为“Do charterparty arbitration clauses bind broker? (租船合同下的仲裁条款是否约束经纪人?)”、 “The role of insurance broker during the formation of marine insurance contracts in China(中国海上保险经纪人在合同订立阶段的作用)”的主题发言,分别从租船合同角度和海上保险领域分析了航运法律中间人在中国的发展情况。郭萍教授和其指导的李莹莹博士提交了题目为“NOVCC and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er- from perspective of law and practice in China (中国无船承运人和货代—-从中国立法和实践角度分析)”的论文并由李莹莹代为发言。

访问期间,初北平院长一行与杜兰大学法学院的院长戴维·迈尔教授、副院长罗纳德·斯卡里塞教授进行了会谈,双方将在本科学生层级的合作交流的基础上,拓展在科研、教师、研究生等不同层级上的多方位的国际合作。戴维·迈尔院长对我院目前就读于杜兰大学的交流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社交能力进行了高度赞赏,并且非常期望我校有更多的优秀学生赴杜兰大学学习。会后初北平院长一行看望了我院就读于杜兰大学的交流学生并与他们进行了座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