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商法协会第十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理事会暨2014年两岸四地海商法研讨会于2014年5月9日至10日在北京友谊宾馆召开。我校副校长单红军教授、法学院院长初北平教授、法学院副院长李志文教授、韩立新教授、国际海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郭萍教授、朱作贤副教授参加会议。中国海商法协会第十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理事会对协会常务理事、理事候选人进行部分调整,初北平教授增补为中国海商法协会常务理事。同时确定由大连海事大学承办将于2015年10月份在大连召开的第八届国际海商法研讨会。
国际海商法研讨会是我国主办的海商法界层次最高的国际性会议。副校长单红军教授应邀代表我校讲话,回顾了1996年我校第一次承办第二届大会的盛况,表达了我校积极参与海商法交流活动的愿望以及圆满完成承办大会任务的决心。法学院院长初北平教授在大会上做了《我国海上保险立法中最大诚信原则的取与舍》的专题发言。
本次海商法研讨会议题涉及中国海商法修改、海事审判实践中的热点问题、综合运输法规体系的构建、欧美对伊朗制裁法律对航运业的影响、船舶建造合同及融资的最新发展与实践、2014年航运市场回顾与预测、航运企业扣船风险及防范等海商法理论与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本次大会由中国海商法协会、中国政法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主办,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敬海律师事务所(广州)等单位协办。来自交通运输部法规司、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远洋运输集团公司、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相关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等涉及海事、海商等行业管理、相关理论研究以及实践从业人员等100多人参加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