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初北平院长和韩立新副院长参加中英海商法研讨会


2014-05-07

2014年4月28-30日,受南安普顿大学法学院及孔子学院邀请,我院院长初北平教授、副院长韩立新教授参加了以中英海商法为主题的研讨会。此次研讨会在南安普顿大学法学院、Norton Rose Fulbright 律师事务所和格林尼治大学中国海事研究中心三地举办,初北平教授和韩立新教授分别参加了两场小组讨论,并分别做了题为“A Re-examination on Changing Time Limitation of Action of Marine Insurance Contract in China”(变革中的中国海上保险合同诉讼时效再审视)和“Delivery of Goods under a Straight Bill of Lading: Chinese Judicial Practice and Perspective”(记名提单的无单放货问题——中国司法实践与展望)的专题演讲。

开会期间,初北平院长和韩立新副院长会见了南安普顿大学法学院院长Hazel Biggs 教授,双方就师生的交流项目尤其是教师的互访进行了探讨,初北平希望也欢迎南安普顿大学法学院能够派短期或长期教授到我校法学院讲学,并对英国大学法学院排名的评价指标进行了深入的了解。来自英国其他大学、律师事务所、航运企业和保险公司等实务界人士参加了此次研讨会。会间双方代表就演讲者的专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期间,初北平院长和韩立新副院长还拜访了英国埃克赛特大学法学院院长James Devenney教授和Merkin教授,双方签署了“3+1+1”和“1+1”合作项目协议(“3+1+1”项目针对法学院本科生,“1+1”项目是针对法学院研究生)。特别是“1+1”项目是针对研究生入学后在大连海事大学学习1年,第2年可以申请到埃克赛特大学法学院学习1年,此种合作方式下学生可以拿到双方的硕士学位。这意味着法学院学生对外交流合作又有新突破。

附:自2013年开始南安普顿大学孔子学院开始资助召开第一次中英海商法研讨会。我院前院长单红军教授、初北平教授和韩立新教授就参加了会议。通过连续参加研讨会,不仅使学界和实务界对中英海商法律制度有了相互理解,而且促进了双方的交流与合作,扩大了我校和海商法学科的对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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