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吉林大学法学院何志鹏教授应邀到我校,在德济楼102室做了题为《主权豁免的中国立场》的学术报告。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李志文教授主持,法学院相关学科教师以及博士、硕士研究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何志鹏教授作为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长期以来从事国际法相关学科工作,并对全球化问题,尤其是人权的全球化问题有精深的研究。著有《全球化经济的法律调控》、《人权全球化基本理论研究》以及《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等作品,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并参与省部级项目二十余个,在国际法领域成绩斐然。
本次讲座所涉及的国家主权豁免作为国际法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长期以来被广泛地讨论。何志鹏教授通过对湖广铁路债券案、刚果金案、德国诉意大利案等重要案例的分析,阐释了国家主权相对豁免原则的产生、在当代的发展以及存在的价值,通过国际法学与国际政治学、经济学相结合的方法指出了相对豁免主义原则对中国当代发展的影响,提出了当下中国对待国家主权豁免原则应采取的立场。其后,何教授与法学院师生围绕国际法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互动讨论,并与广大同学们分享了论文写作的心得。
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系主任王淑敏教授对何教授的讲演进行了精辟的总结。
讲座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意犹未尽之余,何教授还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希望与法学院师生进行更多的学术交流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