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8日至10月1日,国际海事委员会(CMI)专题讨论会在爱尔兰首都都柏林召开。我校李海教授和韩立新教授参加了《关于承认外国司法出售船舶的法律文书》的专题讨论。船舶司法出售的外国承认议题是我校李海教授作为国际海事委员会执委,在2007年国际海事委员会执委会召开的一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重要议题,得到CMI的认可,被纳入CMI的工作计划。为起草该法律文书草案,CMI于2009年正式成立了船舶司法出售问题的国际工作组,共有9名成员,分别来自中国、美国、英国、德国、比利时、荷兰、南非、尼日利亚、委内瑞拉,由李海教授担任主席。2011年8月国际工作组完成了船舶司法出售国际承认文书草案(第一稿)。
为了代表中国海商法协会提出符合我国国情,有利于我国海事司法实践,能切实保护我国航运企业利益的意见,并通过切实的工作争取中国的意见得到CMI的接受,中国海商法协会于2011年成立了由9人组成的“船舶司法出售的国际承认工作组”,由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王淑梅审判长担任组长,我校韩立新教授被选为工作组成员之一。2012年10月14-19日在北京召开的CMI第40届大会上,对文书草案(第一稿)进行了充分讨论,韩立新教授就作为中国海商法协会工作组代表之一参加了讨论。北京会议讨论修改后的文书草案(第二稿)被叫做“北京草案”(Beijing Draft)。
在本次CMI都柏林专题讨论会上,李海教授亦作为船舶司法出售专场的组长,韩立新教授作为中国工作组的代表参加会议。此次会议的议题还有约克-安特卫普规则的修订、海上保险、近岸设施的油污责任、旅客运输的责任、跨境破产、国际海事公约的实施等。

在参加CMI都柏林专题讨论会之前,韩立新教授还随同中国海商法协会代表团访问了西班牙海商法协会,与其主席Lebrero先生和副主席Quiros先生进行了亲切交谈,韩立新教授介绍了我校海商法学科情况,我国海商法立法的主要内容,就发生在西班牙的“Prestige”油轮污染事故、避难港等问题进行了交流。代表团团长、海协秘书长陈敏先生最后向西班牙海商法协会表达了感谢,向其赠送纪念品,并希望双方多沟通、交流。
海商法的国际性很强,国际海事公约和法律文件对各国的海商法律制度都有着重要的影响。我校教师通过积极参加CMI、IMO的国际会议和立法活动,不仅能够及时跟踪国际立法动态,反映我国声音,而且对我校海商法学科的对外宣传和扩大国际知名度亦非常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