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1级在职法律硕士开班典礼隆重举行


2012-05-10

五月八日上午,大连海事大学2011级在职法律硕士开班典礼在专业学位楼隆重举行。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刘正江教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杨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学院院长谭家戎,国家检察官学院大连分院副院长朱仁政等领导出席了典礼。2011级在职法律硕士大连地区学员参加了开班典礼。典礼由我校法学院副院长、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王利民教授主持。

首先,法学院副院长王利民简单介绍了2011级在职法律硕士招生录取情况并向录取学员表示祝贺与欢迎。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崔咏赞同学代表2011级在职法硕学员发言,表达了法律工作者对知识的渴求以及能够在大连海事大学继续深造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随后,国家检察官学院大连分院副院长朱仁政代表合作办学单位——大连市人民检察院致辞,他对今年入学的18名检察院系统的干警提出要求:珍惜学习机会,厚积薄发,学有所为。此次开班是我校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培养的第四期实务班,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杨卫对已经成功培养的三期实务班给予了高度评价,她希望此次法院系统学员以此为新起点,努力实现法院人才队伍的精英化与职业化。

最后,我校刘正江副校长致辞。刘校长对大连市人民法院、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及其他社会各界对我校法律硕士教育工作所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要努力贯彻胡锦涛同志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四日在清华大学的讲话精神,要通过院校与政、企联合培养人才满足国家参与国际竞争的人才需要。刘正江副校长对2011级在职法硕学员提出五点要求。一是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二是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三是组织开展好班级生活,四是努力充实自己的专业知识,五是树立起大连海事大学的学生意识,维护大连海事大学的学生形象,并在将来的工作中为母校大连海事大学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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