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云岭教授当选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2012-05-07

5月4日至5日,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2012年民法理论研讨会在南京召开,经履行合法程序,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宣告成立。我校法学院翟云岭教授被选举为辽宁省唯一的常务理事,李志文教授、王利民教授被选举为理事,我校理事数量位居辽宁省各单位第一,也超过了国内多数法学院的理事数量。这是我校民商法学科在成功举办了1999年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年会、2008年获得辽宁省重点学科、2010年成功举办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年会后又获得的一项新成就,表明我校民商法学科得到了国内民商法学界的积极肯定。

在随后举行的中国民法理论研讨会上,翟云岭教授与烟台大学的房绍坤校长作为“继承法的现代化”议题的召集人,主持了相关问题的讨论,并做了主旨发言。同时,我校民商法学科的王文军副教授、黄芬副教授也参加了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南京师范大学联合承办的本次研讨会的相关研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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