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法律研究中心举办王淑梅法官学术报告会


2011-11-24
2011年11月18日,应国际海事法律研究中心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王淑梅法官在学校展馆报告厅为我校法学院师生、大连的航运公司代表和海事律师做了题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司法解释相关问题”的学术报告,国际海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韩立新教授主持报告会。

王淑梅法官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相关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起草背景入手,从起草依据,法律适用,管辖,设立基金、债权登记程序,设立基金后果,责任限制主体,责任限制性质,丧失责任限制的条件,责任限制适用的船舶,遗留问题等方面,对该司法解释的主要条款进行了解读。

最后,国际海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韩立新教授对报告会加以总结,高度评价了报告会的学术水平,并表达了对王淑梅法官再次莅临为师生做讲座的真切期盼。报告会在与会代表和师生热烈的掌声及感谢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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