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烟台仲裁办一行来我院调研交流。烟台仲裁办党组书记、主任刘振晓,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增波,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事仲裁中心主任王永健,山东滨海正大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城,烟台打捞局业务中心总监所吉明,烟台仲裁办综合科副科长吴亚轩,联络科副科长王建昕,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事仲裁中心综合业务部部长孙璐,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朱作贤,党委副书记谭冰,海商法系主任夏元军,教授周清华,教授徐元参加会议。会议由朱作贤主持。

朱作贤对烟台仲裁办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并介绍了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的学科建设、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等情况。他谈到,法学院一直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的海商海事法律人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海事仲裁制度规则创新,烟台仲裁办的到来恰逢其时,希望借此机会与烟台仲裁办、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事仲裁中心及烟台打捞局进行深入的交流并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海事海商法律研究与实践的深度融合,携手共进为推进国家海事仲裁制度规则创新贡献力量。

刘振晓介绍了烟台仲裁办的业务组成及未来战略规划等情况。他表示,随着全球海洋经济的蓬勃发展,海事海商法律事务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烟台的经济发展与海洋业务紧密相连,商事仲裁在维护海洋经济秩序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次调研希望向海大法学院多多学习海事海商法律人才培养方面的先进经验,与法学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特别是在海事仲裁领域的课题研究、仲裁实践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提升仲裁服务的专业性和国际化水平,共同为构建更加完善的海事法律体系贡献力量。

会上,双方就具体合作进行了深入探讨,进一步加深了双方的互动交流,搭建了未来合作的友谊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