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由我校法学院举办的“海口海事法院海事法律英语高级研修班暨海事审判业务培训班”圆满结束。本次培训班为期一周,由我校法学院资深教授专家、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担任主讲教师。海口海事法院近30名干警参加此次培训。
海口海事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少斌和法学院院长朱作贤出席开班仪式,法学院副院长蒋跃川主持开班仪式。
开班式上,刘少斌主任对本次培训班的精心策划和周密筹备表示感谢,并表达了再次带队来到法学院进行学习的亲切与喜悦。他强调,全体学员要珍惜此次难得的学习机遇,将此次培训视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契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院党组关于提升内在素质、强化工作作风的工作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学习中,力求在本次培训中取得丰硕的学习成果。
朱作贤院长对各位学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海口海事法院的信任表示感谢。他指出,本次活动是大连海事大学与海口海事法院的一次深度交流,法学院对本次培训班高度重视,精细落实培训各环节,力争把本次培训班打造成高水平、深内涵、强实效和广泛影响的学习交流平台。同时,他希望双方能以本次交流为契机,不断开辟合作的新领域新赛道,为交通强国的建设添砖加瓦,贡献力量。
11月18日上午,我院孙良国教授讲授了《司法审判中的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他从思想、理论、实践方面详细解析了如何在司法审判中进行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阐释了法律解释对案件审判的效果,分析了法官办案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并提出了针对性解决建议。
孙良国讲授《司法审判中的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
11月18日下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四级高级员额法官王珊珊讲授了《仲裁法修订草案解读》。她从实务角度出发,对仲裁法修订概览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对近年来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司法审查典型案例和审判思路、裁判标准进行了详细分析与介绍。
王珊珊讲授《仲裁法修订草案解读》
11月19日,关正义教授讲授了《<海诉法>专题:海诉法中的特殊诉讼制度》。他从海事诉讼的概念、程序、及特殊诉讼制度中有关海事诉讼的其他程序适用问题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并与学员们就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关正义讲授《〈海诉法〉专题:海诉法中的特殊诉讼制度》
11月20日上午,我院曹兴国教授讲授了《<海商法>修改草案的变化分析》。他以《海商法》整体结构为始,从船舶的范围、海上运输的范围以及《海商法》具体章节的修改焦点等方面详细解析了《海商法》的修改进程。
曹兴国讲授《<海商法>修改草案的变化分析》
11月20日下午,我院袁绍春副教授讲授了《海事诉讼中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他从案例出发,介绍了海上旅客运输和海上货物运输中的法律适用争议问题,并对《海商法》第四章的适用问题进行了讲解。
袁绍春讲授《海事诉讼中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
11月21日上午,我院王欣副教授讲授了《航空运输法专题:国际公约在国际航空运输纠纷中的适用》。他从概述、公约的适用、国内司法实践中的公约适用问题、货物运输规定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结合典型案例分析了实践中的适用问题。
王欣讲授《航空运输法专题:国际公约在国际航空运输纠纷中的适用》
11月22日上午,我院于诗卉老师讲授了《海事法律英语》。她详细讲解了海事法律英语在租船合同和船舶碰撞方面的应用,并结合案例讨论了租船合同中滞期费条款和法律争议解决条款、船舶碰撞案件中避碰规则的适用等内容,强调了海事法律英语对法律能力提升的重要性。
于诗卉讲授《海事法律英语》
为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本次培训班还安排了实地调研学习活动。11月21日下午,学员们到航海模拟器实验室、航海教育博物馆进行现场学习。
航海模拟器实验室实践教学
航海历史博物馆实践学习
11月22日结业仪式上,海口海事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少斌和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谭冰分别致辞。班主任韩榉娴主持结业仪式。
刘少斌主任对本次培训班的精心策划和细致周到的安排表达了诚挚的感谢。他对本次培训班多重授课维度相结合、多种教学形式相结合的突出效果给予肯定,希望未来双方能够持续深化交流合作,同时勉励全体学员努力将所学知识与技能转化为实践,为建设海洋强国和海南自由贸易港贡献自己的力量。
谭冰副书记对学员们顺利完成本次学习表示祝贺。她表示,本次培训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海事司法人才,这是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期待未来进一步深化与海口海事法院的合作,并预祝各位学员在未来工作生活中取得更大成就。
仪式最后,刘少斌主任和谭冰副书记为全体学员颁发了结业证书。
本次培训班精心设计的课程体系及高质量的教学内容获得了学员们的广泛赞誉。学员们纷纷表示,通过学习,不仅提升海事法律英语方面的专业能力、提升了海事审判业务能力,更进一步拓展了法律领域的专业知识及国际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