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2024级法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在“法理学II(Legal Jurisprudence II)”课程中,学习了法律与道德、法律与伦理、自然法与实证法、现代法律实证主义与古典法律实证主义等经典理论,在法学思维的启蒙之旅中留下了坚实的足迹。
课程通过案例研讨、经典文献阅读和课堂展示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理解不同法学流派的核心观点及其现实意义。课程作业要求学生们在研读经典文献的基础上,围绕“现代法律实证主义(Modern legal positivism)”和“古典法律实证主义(Classical legal positivism)”两大主题展开专题研讨。通过对比分析边沁、奥斯丁、哈特等法学家的观点,学生们梳理了法律实证主义的发展脉络,并探究其对当代法律实践的影响。
从文献阅读到观点提炼,再到逻辑表达,专题研讨锻炼了学生的文献分析能力,以及批判性思维和学术表达能力。授课教师Joe代表法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心”向研讨活动的优胜队伍,颁发了经典英国文学作品作为奖励。

“古典实证主义者”获奖小组。
右起:于婧雯,苑雅童,王豫翰,李家澍。

“现代实证主义者”获奖小组。
右起:唐于婷、李思漪、肖雨婕、徐健惠。

法理学系列课程采用多位师资联合授课的方式。继斯旺西大学副校长Ryan Murphy教授现身秋季学期的法理学课堂讲授“法律的意义与功能”,本学期斯旺西大学法学院Tabetha Kurtz-shefford博士结合英国的法律体系,阐释法律实证主义与形式主义的差异。她通过对英国法律渊源与体系架构进行系统解析,对比中英法律体系的不同,将抽象的法理问题具象化,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子打开了一扇眺望普通法系法律制度的窗户。Tabetha热情洋溢、认真严谨,其课程内容与学生兴趣、需求紧密结合,使法理学课堂焕发盎然生机,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带来崭新的学习体验。


“法理学”课程帮助一年级新生构建了法理学的初步框架,在理论和实践结合的思辨中初步形成了个人的法学视角,为未来的专业学习奠定了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