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上午,由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大连仲裁委员会/大连国际仲裁院、大连海事大学民商法学研究中心、大连海事大学宜商环境与企业合规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明德尚法讲堂、大连仲裁委员会/大连国际仲裁院大师讲堂在我校新图书馆报告厅隆重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一级研究员孙宪忠教授应邀作题为"我国民法典中的民事权利体系研究"的专题讲座,来自校内外近400名师生及法律实务工作者现场参会,线上直播吸引超2000人次观看。


讲座由法学院翟云岭教授主持。大连国际仲裁院专职副理事长夏翠萍致辞。


在历时三小时的学术讲座中,孙宪忠教授提出,民事权利体系化研究,既具有强烈的思想性、也具有鲜明的法律技术属性和现实意义。民事权利所体现的法思想,凝聚着人类历史关于社会被治理的普通民众的命运,而我国民法典中的民事权利,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精神,和保护国家经济基础运行和人们基本权利的法思想。民事权利的法律技术属性方面的科学逻辑,是民事案件分析和裁判的基本知识体系,这一方面的业务训练是法官、仲裁员、律师和其他法律实践工作者的基本功。孙宪忠教授分析了民法典中的民事权利体系构建大民法体系的内在逻辑,指出《民法典》中民事权利独立成章以及侵权责任法独立成编的成因,阐释其所创立的区分原则的法理科学性,及其在我国《民法典》物权编、合同编的贯彻情况,尤其是是在法典合同效力的制度改造方面所形成的关键法律条文的准确含义。他认为,权利体系化科学思维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其理论基础、法律适用是我国法学、尤其是我国民法科学研究必须予以加强的基础训练。孙宪忠教授的报告,不但有很深的思想性和逻辑性,而且语言精炼、通俗易懂,得到了现场近400名听众的高度评价。
在与谈环节,李国强教授指出,孙宪忠教授的体系化科学思维对我国现存民法知识体系的改造更新,具有系统的指导价值,他关于民事权利的思想性、法技术属性的研究,在我国法学界发挥着引领作用。孙良国教授表示以民事权利为视角是民事裁判和民事仲裁的基本路径,孙宪忠教授此次关于民事权利体系的讲座对于教学与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两位教授均表示,本次讲座为我校民商法学科建设注入了前沿理论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