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2024 年将继续与海外/境外合作高校开展联合培养项目,具体报名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 本科生“3+1+1”项目
本科三年级学生在我校完成前 3 年课程学习后,可自愿申请赴合作高校进行一年的交流学习。
2. 研究生“1+1+1”项目
硕士研究生在我校完成第 1 年硕士课程后,如达到申请条件,可申请前往合作高校进行 1 年的硕士课程学习,第 3 年返回我校完成硕士培养计划。项目结束后获得我校及合作高校硕士学位。
3. 普通法硕士(LLM in Common Law)项目
本科四年级学生可申请香港大学普通法硕士项目,毕业后需在香港从事航运相关工作至少 12 个月。
二、报名条件
联合培养项目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三、报名要求
报名材料:英语成绩证明、本校成绩单、个人陈述、推荐信(以合作高校具体要求为准)
报名时间:2024年2月底至3月(以合作高校具体要求为准)
四、咨询方式
联系人:法学院潘晓琳老师
邮箱:panxiaolin@dlmu.edu.cn
地址: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3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