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创新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一批人员申报的通知》的要求,法学院组织了对2024“国际海事法律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第一批)的申报及遴选工作,现将遴选结果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
自即日起3个自然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以真实身份向法学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潘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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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材料审核表
2024年2月16日
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