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首届全国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论坛”的通知


2013-10-15

关于举办“首届全国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论坛”的通知


2013-10-15

经过三十多年的立法进程,中国民法和民法典的制定取得了重大历史成绩,以民法体系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中国法治建设已经逐步进入社会生态转型与实现的“后法律体系时代”。在这一中国法治发展的转折时期,由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设在我校,法学院王利民教授任会长)发起,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决定于119日上午830在我校综合楼中远报告厅举行“首届全国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论坛”。

本次论坛由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主办,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承办,大连豪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协办。论坛邀请国内著名学者三十余位进行专题学术报告,欢迎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踊跃参加,论坛将为每位参加者提供会议材料。

联系人:金万红(电话:18940891089)、王勇(电话:13998472366)、王文军(电话:13478415320)。

联系信箱:lncivilla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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