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009级)修读法学双学位的同学:
请于7月4日到法学院办公室领取法学双学位的学位证书。要求本人带身份证,如果委托其他同学来领取,请携带本人的委托书及代领人的身份证。
法学院
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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