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创新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二批人员中报的通知》的要求, 法学院组织了对2024年"国际海事法律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第二批)的申报及遴选工作, 现将遴选结果公示, 公示内容见附件。
自即日起3个工作日内,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 请通过书面形式以真实身份向法学院提出, 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联系方式:panxiaolin@dlmu.edu.cn
附件: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材料审核表
法学院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