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际海事法律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第二批)遴选通知


2022-08-18

按照学校《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二批人员申报的通知》的要求(https://oa.dlmu.edu.cn/oarss/view.do?pkId=10858015),现组织对2022年度“国际海事法律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第二批)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联合培养博士及访问学者:2022年8月18日-8月22日

二、资助内容及期限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资助期限为12个月。

三、申报条件、申报材料、选拔方式

1. 基本信息请见附件《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国际海事法律领军人才培养项目”(2020-2022)联合培养博士生选拔办法》以及国家留学网创新项目人选基本条件要求(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92)。

2.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最新政策,对前述《选拔办法》做如下调整:

(1)候选人的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派出时间须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尚未获得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的人员不得推荐。

(2)按照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不达标的人员不得推荐。

四、报名方式

请将申报材料发送到yushihui@dlmu.edu.cn,邮件命名方式为:“2022年国际海事法律领军人才培养项目报名申请+姓名”。

法学院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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